| 广告设计合同 |
| 发布者:linghang 发布时间:2018/6/1 阅读:64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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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品牌形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内容:①企业口号 ②企业标准色 ③企业标志 ④手提袋设计 ⑤画册设计 由东营市三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设计及手册的整理。 要求:突出企业文化重点,简单、大气,现代化又不失稳重。 二、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2700元整(贰仟柒佰元整) 画册根据P数 明细:企业口号 200元(贰佰元整)、企业标准色 200元(贰佰元整)、企业标志 1800元(壹仟捌佰元整)、画册设计 200元/P(贰佰元/P)、手提袋设计 300元(叁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1350元整(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2、设计完成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1350元整(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工作。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的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 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不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为甲方所设计的公司logo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乙方并保证在甲方试用期内不得转让、使用以上甲方所使用的logo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申诉及诉讼。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因设计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乙方所设计的VI色彩应与出图一致,如果产生色调等原因,乙方应无偿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并与广告公司指导,直到甲方满意为止。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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